自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以来,莒南县严格按照省、市部署要求,立足自身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思路,不断完善政务公开体系,促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开启全县政务公开常态化、试点工作标准化双通道。
摸清底子,夯实公开事项基础。具体工作中,根据各试点单位“三定”方案及“权责清单”、“服务清单”,结合“重点领域清单”、“公共服务事项”内容,参照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要求,逐项梳理行政审批办事流程,编制形成审批事项调研表,确保了权力运行事项和责任追究事项同步梳理、同步编制。
把握重点,探索试点领域“五公开”。对照“五公开”的要求,建立起一级栏目,分别对应“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要素。按照省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从五个环节对前期调研所获材料进行深加工,逐个环节进行梳理细化,编制形成事项梳理清单。在形成事项清单的基础上,对需明确具体公开标准的事项,进一步规范制定类别、名称、依据、公开内容、责任主体、公开方式、规定时限等要素,汇总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定期审查和动态调整。目前,共梳理公共资源交易方面流程16项,实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为下一步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优化流程,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和推进“五公开”的要求,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五公开”内容、形式、范围、程序、制度,在实践中探索提高,在提高中不断完善,逐步建立起符合我县实际的公开运行机制和制度保障体系,实现发布、解读、回应全程有序衔接。
关切热点,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坚持“群众想知道什么,就公开什么”,找准突破口点,突出着力点,围绕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按照适用、管用的原则,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积极应用公开栏、电子显示屏、媒体网站、会议通报等不同载体公开政务信息和服务事项,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