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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以市民化为核心推进新型城镇化

时间:2017-01-04   点击:[ ]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结合实际,以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为重点,以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为先 导,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积极构建城市群和县域城镇化两大平台,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新型城镇化工作扎实推 进。2011 年以来,山东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由 50.95% 提高到 57.01%,年均增长 1.52 个百分点;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由 41.13% 提高到 47.5%,年均增长 1.59 个百分点,实现约700万人进城,带动城镇固定资产投资约3万亿元,拉动居民消费总额增加约 8400亿元,形成了7个大城市,12个中等城市,83 个小城市,1115 个建制镇构成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格局,走出了一条低成本、低社会冲突的本地城镇化为特色的发展路子。

一是坚持规划引领,明确目标和路径。2014 年,省委、省政府印发实施了《山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 年)》,突出本地城镇化特色,明确山东城镇化发展路径、目标任务和配套政策,为全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为抓好规划实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规划分工方案》,将规划确定的100 项任务分解到 50 余个省直部门。省城镇化办公室制定了“市民化、产城融合、县域城镇化、绿色城镇、设施建设、文化传承”等六大行动计划,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建立行动计划项目库,推进规划有序实施。去年以来,还相继编制完成了《山东省人口市民化规划》 《山东省城中村改造规划》《山东半岛城市群发展规划》等各项规划,各市县也编制完成新型城镇化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 

二是以人口市民化为核心,大力创新体制机制。落实国家“三个1亿人”部署,我省结合实际,提出“三个市民化”目标,着重解决好三类人口的市民化问题,即外来务工人员市民化、城中村和城边村原有居民市民化以及农村就地转移就业人口市民化,到 2020 年实现1000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700万城中村、城边村原有居民市民化。每年解决 200万农业转移人口和 140万城中村、城边村原有居民市民化。省委、省政府在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中,着力三大关键因素:尊重群众 意愿,破除体制障碍,遵循城市发展规律。为全面了解农民落户意愿和诉求,省委、省政府组织开展了“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蹲点调研”,学习毛主席《寻乌调查》方法,选择东中西 6 个有代表性的县(市、区)开展蹲点调查,深入33 个镇(街)、136 个村(居)、4000 多农户开展面对面调查访谈,详细了解农民进城意愿。在调研基础上,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推进农业人口市民化的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保障机制。初步建立以《关于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实施意见》为“1”,以户籍制度改革、农业转移人口权益保障、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政策等若干政策为“N”的“1+N”政策体系,重点解决户籍、就业、社保、住房等方面的问题。在户籍制度改革方面,放开各类城镇落户限制,增设集体户,畅通落户渠道,将持有居住证人口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范围,保障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无门槛,迁入无障碍”。在农民权益保障方面,切实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保持不变,给进城农民吃一颗定心丸。在住房保 障方面,将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和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探索实行“房票”制度,对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宅基地使用权及农房等地上附着物的农民给予合理补偿或发放等额“房票”。在提升城镇公共服务水平方面,加快推进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全面改薄”、解决普通中小学大班额,实施县域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加快全省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在社会保险方面,率先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规范了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完善了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城镇建设 用地增加规模、省级投资基金安排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 机制,初步建立了“钱随人走、地随人走”的资源分配新机制。

三是突出创新实践,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初见成效。山东共有青岛、威海、德州、郓城、章丘、龙口、邹城、临沂市兰山区义堂镇等 8 个城镇入选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是全国试点数量最多的省份,省里结合实际,确定了16个省级试点。按照“一年起好步,两年有突破,三年见成效”的总体要求,加大对试 点地区支持力度,整合相关领域支持政策,海绵城市、创新城市、产城融合示范区、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等专项 试点优先选择城镇化试点地区;2015年以来,省级财政共列支2.8 亿元试点补助经费,支持试点地区开展工作;建立试点监测指 标体系,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监测评价。各地密切结合实际,围绕“人地钱房”等重点领域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全省43个市、县、镇积极参与国家建制镇示范试点、深化县城基础设施投融资改 革试点、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农民工返乡创业试点等 12 类专项试点,形成了充分的政策叠加优势。青岛的绿色城镇化、威海的全域城镇化、德州的“两区同建”、龙口和新泰的城乡一体化、邹城的生态文化引领等特色模式初见成效。

四是以城市群和县域为平台,构筑城镇化多级载体。宏观上, 加快山东半岛城市群发展,构建“两圈四区、网络发展”的总 体格局(两圈四区即济南都市圈、青岛都市圈和烟威、东滨、济枣菏、临日四个都市区),对接融入“一带一路”战略,拓 展中西部腹地,推动建立城市群发展协调机制,整合资源配置,促进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统筹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把山东半岛城市群打造成为开放程度高、发展活力足、核心竞争力强的国家级城市群。以县域为重点,推进本地城镇化。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设立新的中小城市的试点方案》,做大做强县城,发挥县城数量多、基础好、潜力大的优势,重点完善县城供热、燃气、电力、通讯、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优化提 升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县城就地就近吸纳 农业转移人口能力;大力抓好小城市培育,选择一批实力强、规模大、设施完善的小城镇,增强产业发展和要素集聚能力, 力争到 2020 年,培育 10 个镇区人口超过 10 万人、地方财政收入超过10亿元的新生小城市,培育30个镇区人口超过5万人、地方财政收入超过 5 亿元的重点示范镇;积极建设农村新型社区,制定农村新型社区和新农村发展规划,累计建成入住农村新型社区达到 3803 个,集聚近 900 万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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