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郯城县坚持“四度”工作法,大力推进违建整治工作,存量治理与新增管控两手抓、两手硬,上半年,城区内拆除存量违法建设1059起、31.32万平方米,新增违建26起、面积0.48万平方米;各乡镇拆除存量违建368起、13.27万平方米,新增违建56起、面积3.82万平方米,存量违建总体拆除完成率57.86%。违法建设得到有效管控,有效保障城市建设大局。
一是加大高压监管的力度。保持控违监管的高压态势,巡查人员配备巡查车辆、拍照录像设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力保障控违拆违工作。划分责任区,实行分管领导负专责、中队包片、队员包村责任制,对突击违法建设行为严格落实“即查即拆”。
二是提高重点监管的精度。对城区将实施片区棚改工程的拟拆迁区域增加人员力量、增加巡查频率,掌握摸清逐户居民建设情况,加大边巡查边宣传力度,引导居民积极配合拆迁、治违,重点监控购置砖、砂石料等物资的居民,确保违法建设不能形成事实。
三是保持日常监管的韧度。采取日常巡查与错时巡查、地毯式普查与重点盯防、机动巡查与集中整治等相结合方式,强化节假日等重点节点,早中晚等重点时间监管;严格落实每日早例会、公开曝光典型、集中拆违等工作制度,做到日常监管思想不放松、标准不降低、力度不减弱。
四是开拓参与治理的宽度。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相关乡镇、街道、开发区、景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采取“综合执法+乡镇村、地上+地下、自查+举报”等方式,拓宽监督渠道,构建人人参与、人人治违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