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合理设置岗位,形成制衡机制。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为原则,合理确定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资金支付业务实行双岗审核,保证办理财政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形成规范的内部制衡机制。
二是完善电子对账,确保资金安全。与代理银行、人民银行建立科学完善的支付对账及清算对账制度,明确对账时限、对账范围、对账内容和对账要求,做到日清月结,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三是完善规章制度,提高服务水平。加强财政、代理银行、预算单位横向沟通,确保国库集中支付更加顺利畅通,确保财政资金运转更加安全高效。加强业务学习和操作培训,保证财政资金安全、及时、准确支付及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