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3月26日至6月1日,市委10个巡察组对兰山区汪沟镇,兰陵县卞庄街道、金岭镇,沂水县沂城街道、许家湖镇、高庄镇、富官庄镇、院东头镇、圈里乡,沂南县铜井镇、蒲汪镇、湖头镇、孙祖镇、依汶镇,平邑县仲村镇、保太镇、铜石镇、白彦镇、流峪镇、临涧镇、地方镇、郑城镇,费县薛庄镇、梁邱镇、石井镇、朱田镇,蒙阴县垛庄镇共27个省定脱贫攻坚重点乡镇(街道),开展了为期2个月左右的巡察。6月21日,市委书记专题会听取了第五轮巡察情况汇报,研究了问题整改和线索处置意见,并对市委第六轮巡察和第二轮县区交叉巡察纪委内部巡察工作作了安排部署。6月25日至7月3日,各巡察组分别进行了反馈,并向相关县区党委作了通报。
市委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央巡察工作部署,按照省委、市委巡察工作要求,在坚持政治巡察的基础上,围绕扶贫领域开展重点巡察。从巡察情况看,27个乡镇(街道)不同程度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扶贫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仍比较突出,个别地方存在涉黑涉恶问题。有的党组织领导不力,党委核心作用弱化;有的议事决策机制不健全,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有的贯彻上级重大部署安排不坚决,落实中变形走样。有的党的建设缺失,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党建基础工作薄弱,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有的执行组织人事纪律不严,选人用人导向存在偏差。有的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两个责任”虚化弱化;有的仍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禁而不绝;有的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财务管理混乱。有的落实脱贫攻坚责任不力,部分扶贫项目建设不科学、收益分配不规范;有的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截留挪用、私自侵占,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时有发生。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相关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部门处理。
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市委书记专题会议要求,所有巡察出来的问题,都要建档立卡、列出清单台账、到人到事,所有问题都要和本人见面,所有的事情都要弄清楚,依规依纪依法分类处置,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违法的,要坚决依法查办;对违纪的,要按照时间节点,分清责任,依纪依规严肃处置;对诬告不属实的,要及时澄清,为干部干事创业营造良好环境。对落实整改责任不力、问题整改不彻底、线索处置不到位的,要严肃追责,筛选部分典型,公开通报曝光,切实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市委巡察组指出,要全面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旗帜鲜明讲政治、守纪律、明规矩,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要坚持把党建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来抓,认真执行党员发展、党费交纳、“三会一课”、组织生活、支部换届等制度规定,做细做实党建基础工作,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特别是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新形式、新变异,不断巩固和深化纠治“四风”成果。要严肃财经纪律,切实规范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等重点环节,注重建章立制,不断强化风险防控。要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紧盯各类扶贫资金流向,加大对扶贫项目开发建设、运营管理的全程监管力度,严查低保、危房改造等领域的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截留私分、挤占挪用等突出问题,全力推动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开展。
被巡察乡镇(街道)所在县区党委书记作出表态,将主动担当,落实责任,强化督导,严肃问责,认真负责地抓好监督整改,切实推动整改落实。27个被巡察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表示,将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面认领问题,逐条逐项整改,不折不扣地抓好反馈意见落实。(临沂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