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吕先生咨询家属医保问题。
答复:下线之后,市社保处立即进行了调查落实。经查,吕先生家属系原国棉八厂职工,由于企业未及时清算,导致该参保职工未能及时补缴,造成多缴医疗保险费。目前,我们已与破产小组联系,正在协商解决中。对我们的处理,吕先生表示理解。
二、李先生反映平邑杰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工资的问题。
答复:下线之后,我们与平邑县人社局共同进行了调查。经查,反映问题属实,经协商,公司已将拖欠的工资支付给李先生。对我们的处理,李先生表示满意。
三、张先生反映咨询有关办理退休的问题。
答复:下线之后,劳动关系科立即进行了调查落实。经调阅职工档案,张先生现为档案代理中心存档人员,一直未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根据《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企业养老保险需累计缴纳满15年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才能申请办理退休手续。我们及时将有关政策规定向张先生进行了解释,张先生表示理解。
四、赵先生反映江鑫钢铁厂拖欠工资的问题。
答复:下线之后,罗庄区人社局立即进行了调查落实。经查,反映问题属实。罗庄区人社局依法对江鑫钢铁厂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目前,该企业已将拖欠的工资支付给赵先生。对我们的处理,赵先生表示满意。
五、陈先生反映其在费县畜牧局干临时工,一直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问题。
答复:下线之后,费县人社局立即进行了调查落实。经查,反映情况属实。费县人社局依法向费县畜牧局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目前,陈先生正与单位协商处理中。对我们的处理,陈先生表示满意。
六、徐先生反映文疃民政所拖欠工资的问题。
答复:下线之后,莒南县人社局立即进行了调查落实。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徐先生反映2011年以前的工资问题已超法定时效,莒南县人社局不再进行调查处理。我们及时将有关政策规定向徐先生进行了反馈,徐先生表示理解。
七、许先生反映2016年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缴纳的问题。
答复:下线之后,罗庄区人社局立即进行了调查落实。经查,2015年至2016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未缴纳费用,系统显示为欠费状态,2016年11月缴纳的1200元一半补缴了2015年度费用、一半缴纳了当年度养老保险;徐先生儿子住院不能报销,由于其提供的身份证号码与本人身份证号码不一致且性别有误,现已对系统进行了变更,能够正常进行住院医疗报销。对我们的处理,许先生表示满意。
八、李女士咨询失业保险的问题。
答复:下线之后,市社保处及时与李女士取得了联系。李女士主要咨询的是刑满释放人员与正常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规定是否一致的问题。现行法律法规对刑满释放人员如何申领失业保险金没有明确规定,考虑到该部分人员为弱势群体以及基金审计要求,参照对一般失业人员接触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申领的要求,根据刑满释放证明的日期顺延60日予以办理。未及时办理的,其失业前失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予以保留,与再次参保形成的缴费记录合并计算。我们及时将有关政策规定向李女士进行了解释,李女士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