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时间 | 2018-04-06 18:29:55 | ||||
申 请 人 信 息 |
公民 | 姓 名 | 崔明霞 | 工作单位 | 临沂市兰山区方城镇西街村 |
证件名称 | 身份证 | 证件号码 | 371325198702061284 | ||
联系地址 | 临沂市兰山区方城镇西街村 | 邮政编码 | 273406 | ||
联系电话 | 15265896606 | 传 真 | 8897897 | ||
电子邮箱 | 13098407892@qq.com | ||||
所 需 信 息 情 况 |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 年度报告公开 | |||
所需信息的用途 | |||||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 获取信息的方式 | ||||
电子邮件 电话告知 |
电子邮件 电话告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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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理 情 况 |
办理结果 | 处理完毕 | |||
备注 | 您好! 凡2017年12月31日之前,在我市各级工商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自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sd.gsxt.gov.cn)报送2017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2017年12月31日之前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选择公示年度报告的,应当自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sd.gsxt.gov.cn)报送2017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选择不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应当自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纸质年度报告。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应当如实填报年度报告,并对年报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按时申报年报是每个市场主体的法定义务。对于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者未按规定期限报送或公示年度报告的个体工商户,工商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向社会公示,同时根据有关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市场主体将在市场准入、银行贷款、投融资、国有土地出让、企业上市、进出口、出入境、招投标、政府采购、驰(著)名商标认定、生产经营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被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