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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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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沂市农业局行政机构设置
    索引号: 004449112-06_A/2017-0107003 发布日期: 2017年01月07日
    发布机构: 临沂市农业局 文    号: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36500365.com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临发[2014]23号,以下简称《意见》),自《意见》下发之日起,临沂市农业委员会更名为临沂市农业局,为市政府设置工作部门。

    2014年12月19日

    市农业局设12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信息、会务、机要、档案、安全、督查、保密、信访、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工作;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

    (二)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组织农业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参与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农业系统表彰奖励;参与农业劳模评选和管理;承办农业国外智力引进工作。

    (三)政策法规科(挂行政许可服务科牌子) 提出农业产业保护和发展的政策建议;监督、指导农业行政执法和农业普法宣传教育;承担农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农村改革试验区及农村固定观察点的工作;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集中办理。

    (四)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科 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财务、审计和资产管理;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农村综合改革和农业社会事业发展工作。

    (五)市场与经济信息科 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重大问题调研;提出全市大宗农产品和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及价格政策建议;指导、协调大宗农产品市场建设;承担农业统计有关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

    (六)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挂市优质农产品基地品牌建设办公室牌子) 拟订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风险评估和信息发布;拟订农业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生产资料质量的监督管理;承担有关农业检验检测机构的考核工作;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提出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建议;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全市优质农产品基地、品牌建设工作,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七)发展规划科(挂市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牌子) 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编制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和遥感监测工作;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承担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和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农业厅专项项目的有关工作;组织农业对口支援工作;参与新农村建设工作。

    (八)财务科 提出扶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信贷等政策建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参与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九)产业化和对外合作办公室 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产业化经营情况的调度与分析;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承担市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认定、监测工作;承担农业产业化贴息贷款项目的申报、实施的有关工作;指导国有农业良(原)种场的改革与管理;承担农垦项目申报、实施和农垦经济统计汇总工作;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措施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农产品进出口的调研和贸易促进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农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组织农业方面外资、项目的引进和管理;参与对台湾和港澳地区的农业交流与合作;负责农业涉外安全保密和农业对外宣传工作。

    (十)科技教育科(挂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 负责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组织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推广工作;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管理的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农民科技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有关农业教育工作;承担市农业专家顾问团具体工作。

    (十一)种植业管理科(挂农业保险科牌子) 拟订种植业发展的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承办农作物各类补贴的有关工作;调度和发布农情信息,协调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指导农业紧急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发展节水农业;组织实施农作物遗传资源保护;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农用膜、食用菌种、蚕种的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农业植物检疫工作;参与拟订政策性农业保险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

    (十二)生态农业科(挂市农村可再生能源办公室牌子) 拟订全市生态农业、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的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指导农业生态环境、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承担有关野生植物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农业环境监测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承办外来物种管理的有关工作。

    (十三)离退休干部科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十四)机关党委(挂市农民体育协会办公室牌子) 负责局系统党建和文明创建等工作,承办市农民体育协会的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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