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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司法局出台十项具体举措,全力为新旧动能转换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保障
索引号: 852681291/sfj/2018-0000003 公开目录: 工作动态 发布日期: 2018年05月04日
发布机构: 临沂市司法局

近日,临沂市司法局制定印发《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出台十项具体举措,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全力为全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一是健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加快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步伐,健全服务标准,强化服务质量,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年内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

二是实行公共法律服务代办、领办制度。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代办服务窗口,对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等涉及的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实行代办、领办制度,进一步优化公共法律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三是建立律师法律服务专班。建立新旧动能转换工程法律顾问团,围绕新旧动能转换重点项目、重点工作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着力做好党委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法律咨询论证、重大投资合作项目等经济活动法律服务工作,做好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帮助防范化解经营风险。

四是优化、提升法律服务业务结构。加强与有关部门、企业和行业协会的沟通协调,培育开发相应法律服务产品。强化商事法律服务,为加快化解过剩产能、培育新业态新模式、促进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深入融合发展以及国有资产管理、国有企业改革、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等提供法律服务。围绕商城国际化建设等大力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服务我市开放型经济发展。

五是设立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涉及新旧动能转换项目、企业的法律援助事项,设立绿色通道,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加强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

六是开通、完善在线法律服务。推动“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做好网络、热线“两个平台”的运行维护,开发新旧动能转换公共法律服务客户端,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向社会提供个性化产品和服务,打造线上线下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七是开辟公证直通车服务。在公证机构开辟新旧动能转换公证直通车服务,对新旧动能转换项目涉及的公证事项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出证;精简办理手续,实行“只跑一次腿”,对重点项目、重大工程等实行“零跑腿”服务。

八是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全力抓好涉及新旧动能转换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积极推动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化解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矛盾纠纷,化解新旧动能转换中出现的征地拆迁、劳动争议、环境治理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建设市县两级人民调解员专家库和人民调解案例库,建立健全预研预判预警机制,探索远程调解、电视调解等新方法,加强诉调对接,推进律师调解试点,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九是开展“新旧动能转换法治行”活动。将新旧动能转换涉及的法律法规列入普法工作重点,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调解谁普法”“3W”普法责任清单制度落实,组织指导各地各部门进行广泛宣传,为新旧动能转换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加强法治文化基地和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扎实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为新旧动能转换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十是推动法律服务行业自身新旧动能转换。实施法律服务机构“三化”(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建设活动,确定赶超目标,培育知名律师事务所品牌,加强高端法律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打造综合实力强、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龙头骨干公证机构,大力拓展公证服务领域,推动建立区域性品牌司法鉴定机构,打造法律服务品牌,加快推进从传统法律服务业向现代法律服务业的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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