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莒南县通过产业带动、务工就业、收益分红等方式,共帮扶1.1万余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增收脱贫,扶持了59家企业做大做强,进一步增强了企业诚信和社会信用,实现多方共商共赢。
一是三方共管,让资金在“阳光下”运行。设立三方监管账户,专门用于存放贴息资金与风险补偿金,由财政局、扶贫办、银行共同监管。贴息资金与风险补偿金由财政部门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拨付到第三方监管户。三方监管户资金变动必须由莒南县扶贫办、莒南县财政局和银行签字或盖章,任何一方不得私自支出使用。资金用途只能用于贷款贴息与风险补偿。贴息资金直接打入借款人的账户中,确保贴息资金专款专用。
二是严格贴息审核,确保应贴尽贴。根据《临沂市小额扶贫信贷贴息资金和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严格审核借款人申请的贴息资金材料是否合规。对规范实施产业发展项目和带动贫困户脱贫的“富民农户贷”和“富民生产贷”,严格按照协议要求和帮扶脱贫成效,及时将贴息资金拨付到位。
三是强化全程监督,确保资金高效使用。财政局会同扶贫、金融、银监等部门对贷款项目落实、贴息资金和风险补偿金的拨付、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全过程调度检查,不断加强对贴息资金和风险补偿金的督查力度,确保资金使用管理精准、安全、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