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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港区加强农村“三资”管理 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
索引号: 00444889X-04_A/2018-0314009 公开目录: 工作动态 发布日期: 2018年03月06日
发布机构: 临沂市财政局

一是加强领导,保障工作规范运行。成立由区分管领导任组长、区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镇长及区人社局、监察局、农业局、审计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农村财务管理制度》《临港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提升代理记账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是明确职责,压实主体工作责任。各镇经管站对村级收支情况及其他经济事项进行审查监督,根据工作量的大小设置若干审核岗位,做好票据管理和网银支付密码及银行预留印鉴保管工作;会计代理单位在各镇服务大厅设立服务窗口,并安排8名代理人员到各镇经管站工作,负责村级会计财务处理、财务收支核算、会计档案管理及会计信息提供工作;村级集体组织设报账员1人,主动向镇经管站和代理会计报送村级收支、土地补偿及其他与财务核算有关的原始凭证或资料。

三是严格考核,提升财务工作效率。实行镇经管站、会计师事务所双重管理,经管站对代理会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事务所负责日常指导、考核。代理会计须持证上岗,人员信息报各镇、区财政局、农业局登记备案;加强对代理会计、出纳和报账员的业务培训,建立“一周一交流,一月一总结,半年一考核”制度,实施代理费用和工作业绩挂钩,确保村级财务高效、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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