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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商务局机构设置
索引号: 852681291/swj/2018-0000004 公开目录: 机构设置 发布日期: 2018年06月05日
发布机构: 临沂市商务局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督查、宣传、政务公开、信息化、安全保卫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直属企业以外的信访接待工作。

(二)人事老干科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直属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企业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商务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三)综合法规科(挂行政许可科牌子)

组织拟订全市商务发展和对外开放政策;统筹协调商务领域改革,研究商务运行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起草重要综合性文稿;组织综合性调研和重大专题调研;组织拟订全市商务领域规范性文件;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相关工作;按规定承办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调查的相关工作;负责推动我市贸易政策合规相关工作;承担世界贸易组织相关规则、协议的咨询服务工作;牵头推进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建立管理全市商务工作政策数据库。

(四)规划财务科

组织拟订全市商务领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有关统计及信息发布工作;承担内外贸各项业务资金、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

(五)市场秩序科(挂市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牌子)

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承担12312商务举报投诉工作;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工作;承担设立直销企业审核上报的相关工作;负责研究拟订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承担单用途预付卡监督管理工作;集中承担本部门行政处罚相关职责。

(六)市场体系建设科

组织拟订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研究拟订总体和区域商贸流通发展规划,商品市场、商业网点及商业设施重点项目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协调商品市场建设和商业设施建设中的有关问题;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按规定对汽车流通行业、二手车交易、报废汽车回收(含拆解)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汽车以旧换新的具体实施工作;指导商贸流通领域各类商会、协会工作;指导社区商业发展。

(七)商贸与流通业发展科

拟订全市商贸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国内展览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推动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贸物流、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推进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拟订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按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研究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建议。

(八)市场运行调节科

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按规定负责重要消费品(含肉类、食糖、小包装食品等)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的相关工作;负责重要生产资料流通和酒类流通管理;督促检查节日市场安排和商品供应工作;参与组织防汛、抢险、救灾等物资的储备供应工作;参与“菜篮子”工程建设;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食品卫生、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九)对外贸易科(挂机电科技科牌子)

组织实施出口商品品牌发展战略;按规定负责审核上报和监督管理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粮食、棉花除外)进出口计划、配额及相关工作;承办进出口商品配额投标企业资格的初审工作;按规定审核、上报部分进出口商品配额及进出口许可证;承办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指导监督交易会、洽谈会等对外贸易促进活动和贸易促进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我市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政策;组织协调涉及我市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及其他进出口公平贸易应诉及相关工作,建立市内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调查收集国外对我市出口产品实施的歧视性贸易政策、法律法规及其做法,并提出应对措施;建立完善进出口公平贸易信息库;协助省商务厅组织开展对外贸易壁垒调查、产业损害调查相关工作;建立并完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开展产业竞争力调查、产业安全应对与效果评估,指导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建立贸易救济援助制度,支持受损产业恢复发展;跟踪评估实施贸易救济措施对我市相关产业的影响;拟订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据国家产业政策调整机电产品进出口结构;负责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大型成套设备出口,维护机电产品进出口秩序;组织企业开拓机电产品国际市场;监督、协调全市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工作;组织实施“科技兴贸”战略相关工作,承担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工作;指导管理全市加工贸易创新发展;按规定承担两用物项、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制和最终用户管理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

(十)电子商务科

拟订全市商务领域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电子商务行业统计、监测、分析和评价体系;推动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培育电子商务龙头企业。

(十一)投资促进科

拟订全市吸引外商投资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发布全市对外合作重点项目;组织实施全市产业招商工作和境内外重大外商投资促进活动;指导全市外商投资促进工作;推进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合作;组织实施对台直接通商工作;协调与相关国别(地区)地方政府间多双边经贸关系;审核办理外国商务人员来访邀请;审核、申报商务系统人员因公出国(境)工作。

(十二)外国投资管理科

指导、管理全市外商投资工作,参与拟订全市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负责监督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投资者并购市内企业相关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承办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相关工作;指导、管理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工作;协调外商投诉处理工作;负责全市利用外资情况的调度和统计工作;牵头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全市服务贸易管理体系;承担服务贸易促进工作,推动新兴服务贸易出口,促进国际服务业向我市转移;推进“服务贸易示范区”建设;承担服务贸易统计工作;牵头拟订促进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十三)对外经济合作科(挂境外投资管理科牌子)

拟订全市“走出去”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组织实施境外各类资源开发、优势产能转移、跨国并购等境外投资合作工作;指导协调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有关工作;拟订促进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管理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业务;承办对外劳务合作项目的审查备案工作;按规定负责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审核、管理我市承办的国家对外援助项目,管理多双边及国外民间组织对我市提供的无偿援助和赠款项目(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市赠款)。

(十四)开发区管理科

负责全市经济开发区的综合协调、指导服务、考核评价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市经济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发展规划、政策;负责国家级、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的审核上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开发区的分类指导、动态管理;负责联系和协调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建设、监管和发展工作。

(十五)企业管理办公室

负责商务系统直属企业的管理、安全生产、改革改制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直属企业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有效经营;负责处理直属企业职工的信访工作,协调解决直属企业改革改制工作中遗留的历史问题,维护企业正常经营秩序。

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日常工作由人事老干科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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