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承诺时限:4个工作日 承办人员:孙晨 王奎法 |
办理地址 | 36500365.com行政服务大厅 |
许可条件 | 许可条件: 1、山东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委托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意见(试行)》鲁新出版发字[2004]2号。 |
申请资料 | 申请材料: 1、主管部门正式的申请报告; 2、作品清样及目录; 3、音像、电子出版物需提交母带; 4、必须是部门单位、协会等有关组织。 |
办理程序 | 许可程序: 第(1)步: 该许可事项由山东省新闻出版局委托市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实施。 第(2)步: 由申请人向所在县区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提出书面申请;由县区立项、审核、申报相关材料。 第(3)步: 由市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现场勘察;不符合条件的退回,说明理由;符合条件的,给予许可。 |
办理部门 | 临沂市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 |
名称 | 描述 | 表格 | 样例 | 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