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业主委员会备案程序 |
许可条件 | 业主委员会备案程序 |
申请资料 | (一)系统打印盖章的《临沂市业主委员会成立(换届)备案申请书》、《临沂市业主委员会变更备案表》、《临沂市业主委员会注销备案表》; (二)业主大会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 (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四)管理规约; (五)业主委员会成员基本情况及分工;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
办理程序 | 申请人提交申请要件齐全的,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当场受理备案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要件不齐全的,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审查 主管部门受理后,需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查: (一)业主大会会议记录、会议决议是否符合规定条件和规定程序; (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三)业主委员会成员是否经业主会会议表决,并符合规定的条件。 对办理业主委员会成立、换届备案手续的,经审查符合条件,出具《临沂市业主委员会成立(换届)备案通知书》。 首次成立的业主委员会依据《临沂市业主委员会成立备案通知书》刻制印章。 |
办理部门 | 临沂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物业科 |
名称 | 描述 | 表格 | 样例 | 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