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民办非企业单位 年度检查报告书 ( 年度) 单位名称 (盖章) 登记证号 业务主管单位 呈报人 联系电话 报告日期 临沂市民政局制 填 表 要 求 一、本报告书务必填写真实情况。可打印或用钢笔、签字笔填写。使用5号字打印,填写不下,可适当缩小字体。 二、表中选择项,请在“□” 中打“√”或涂黑“■”。 三、表中的数据、时间、电话号码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四、本报告书填写不下的内容可以另附A4纸填写。 五、本报告书要求签名之处,应当由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署,代签或复印无效。 六、本报告书一式一份。本报告书必须经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字,同时加盖本单位印章,方为有效。 一、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登记日期 住所地址 邮政编码 住所来源 □自有 □个人或组织无偿提供 □租赁(租赁到期日: 年 月) 联系电话 ① ② 传 真 电子信箱 单位网址 网站名称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从业人员数 专职: 人 执业许 可证号 兼职: 人 单位性质 □法人 □合伙 □个体 单位代码 开办资金 万元人民币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业务主管单位 电 话 内设机构名称 二、本年度变更登记事项 变更事项 变更前情况 变更后情况 批准时间 □单位名称 年 月 日 □住所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开办资金 年 月 日 □业务主管单位 年 月 日 □宗旨和业务范围 年 月 日 本年度章程是否修改 □是 □否 修改后 是否核准 □是 □否 核准时间 年 月 日 三、董(理)事会或校委会成员情况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非单位职务 政治 面貌 学历 职称 人事关系所在单位 专兼情况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四、社会组织党建情况年报表 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业务主管 单位 组织类别 □社会团体 □民办非企业单位 □基金会 □中介机构 从业人员数 法定代表人 姓 名 政治面貌 党组织建立情况 已建 组织建制 □党委 □党总支 □党支部 □临时党支部 □联合党支部(注明联合单位) 组建类型 □专职人员党员组建 □兼职人员党员组建 □专兼职人员党员组建 成立时间 审批单位 隶属关系 □业务主管单位 □挂靠单位 □行业管理 □属地管理 □其他 党组织 负责人 姓 名 电 话 社会组织 职务 未建 未建立 原因 □应建未建 □不足3名党员 □无党员 党建指导员 姓 名 工作单位 党员情况 党员人数 领导班子 党员数 专职人员 党员数 工作人员 党员数 专职人员 党员数 兼职人员 党员数 兼职人员 党员数 党员党组 织关系管 理单位 社会组织 业务主管 单位 挂靠单位 属地 党组织 原工作 单位 其他 本年度发展 党员情况 申请入党 人数 入党积极 分子人数 发展对象 人数 群团组织 建立情况 □工会 □共青团 □妇联 □无 五、财务会计报告 (一)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 截止到 年12月31日 单位:元 资 产 行次 年初数 期末数 负债和净资产 行次 年初数 期末数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货币资金 1 短期借款 61 短期投资 2 应付款项 62 应收款项 3 应付工资 63 预付账款 4 应交税金 65 存 货 8 预收账款 66 待摊费用 9 预提费用 71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 15 预计负债 72 其他流动资产 18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74 流动资产合计 20 其他流动负债 78 流动负债合计 80 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21 长期负债: 长期债权投资 24 长期借款 81 长期投资合计 30 长期应付款 84 其他长期负债 88 固定资产: 长期负债合计 90 固定资产原价 31 减:累计折旧 32 受托代理负债: 固定资产净值 33 受托代理负债 91 在建工程 34 文物文化资产 35 负债合计 100 固定资产清理 38 固定资产合计 40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 41 净资产: 非限定性净资产 101 受托代理资产: 限定性净资产 105 受托代理资产 51 净资产合计 110 资产总计 60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120 (二)业务活动表 编制单位: 截止到 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 目 行次 年末数 年累计数 非限定性 限定性 合计 非限定性 限定性 合计 一、收 入 其中:捐赠收入 1 会费收入 2 提供服务收入 3 商品销售收入 4 政府补助收入 5 投资收益 6 其他收入 9 收入合计 11 二、费 用 (一)业务活动成本 12 其中:人员费用 13 日常费用 14 固定资产折旧 15 税费 16 (二)管理费用 21 (三)筹资费用 24 (四)其他费用 28 费用合计 35 三、限定性净资产转为非限定性净资产 40 四、净资产变动额(若为净资产减少额,以“-”号填列) 45 (三)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 截止到 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 目 行次 金 额 一、业务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接受捐赠收到的现金 1 收取会费收到的现金 2 提供服务收到的现金 3 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 4 政府补助收到的现金 5 收到的其他与业务活动有关的现金 8 现金流入小计 13 提供捐赠或者资助支付的现金 14 支付给员工以及为员工支付的现金 15 购买商品、接受服务支付的现金 16 支付的其他与业务活动有关的现金 19 现金流出小计 23 业务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25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26 处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所收回的现金 27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0 现金流入小计 34 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35 对外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36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9 现金流出小计 4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4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8 现金流入小计 50 偿还借款所支付的现金 51 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52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5 现金流出小计 5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 6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1 六、本年度公益活动情况 活动次数 涉外活动次数 政府购买服务次数 涉及领域 □灾害救助 □救济贫困 □扶助残疾 □教育事业 □文化事业 □卫生事业 □体育事业 □环境保护 □科学技术 □福利事业 □公共设施建设 □其他 涉及活动 方 式 □专业咨询 □业务培训 □现场技术指导 □会议展览 □编辑刊物 □演出比赛 □考察调研 □评比表彰 □联谊活动 □对外交流 □财物资助 □其他 参 与 人 群 社会工作者 人次 受 益 人 群 困 难 群 体 贫困学生 人次 下岗职工 人次 志 愿 者 人次 待业大学生 人次 残 疾 人 人次 本 组 织 工作人员 人次 孤 儿 人次 孤寡老人 人次 其 他 人次 其 他 人次 小 计 人次 合 计 人次 其 他 群 体 人次 合 计 人次 活 动 资 金 来 源 捐赠收入 元 活 动 资 金 支 出 直接拨付给受益 人的资金和物资 元 自有资金 元 政府购买 服务收入 元 开展活动的费用 元 其 他 元 合 计 元 合 计 元 七、工作报告 (请填写本年度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情况、履行登记手续情况、人员和机构变动情况、财务管理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情况等。举办过面向社会的研讨会、论坛的还应当填写研讨会、论坛等活动情况。) (限1500字) 八、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声明 谨此确认,本报告书所填内容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九、年检审查意见 业务主管单位初审意见 登记管理机关审定意见 承办人: 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承办人: 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送 达 记 录 呈报人 联系电话 收件人 签收日期 填 写 说 明 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年度检查报告书中填报的所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申明,报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并签署意见和盖章后,报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门)审定。 1.基本情况: 1.1. “单位名称”、“登记证号”、“业务主管单位”、“单位性质”等,应与《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登载内容相一致。 1.2. “登记日期”,是指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门)批复同意成立或首次颁发登记证书的时间。 1.3. “住所地址”,是指民办非企业单位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应按照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门)登记的住所填写。 1.4. “联系电话”、填写单位负责人或办公室电话、传真。通过该电话,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门)可以在工作时间随时与民办非企业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就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工作以及其他有关事务,进行沟通、协调。 1.5. “单位网址”,填写本单位建立的用于发布本单位各类信息的网址;“网站名称”请填写规范的全称。 1.6. “电子邮箱”,填写用于本单位对外电子信件联络的电子邮箱,或者填写有关负责人员的电子邮箱。 1.7. “从业人员数”是指在民办非企业单位领取薪酬的专职、兼职工作人员总数。“专职人员数”是指专门从事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由民办非企业单位以自有资金解决其工资、保险和福利待遇,没有其他正式工作的人员,或者使用其它编制但专门从事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兼职人员”是指人事、工资等关系在其他单位,但在民办非企业单位兼有除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以外的职务,或负责相关工作,部分领取薪酬的人员(包括离退休返聘)。 1.8.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填写《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上登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法人性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个体或合伙性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填写负责人姓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发生更换,与《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登记内容不一致的,应及时到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门)办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变更登记手续。 1.9. “执业许可证号”应填写业务主管单位颁发的执业许可证上的证号。 1.10. “组织机构代码”应填写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 1.11. 开户银行等情况,应填写基本银行帐户情况,临时帐户不需填写。 1.12. “内设机构情况”应填写本单位的主要内设部门。 2.本年度变更登记事项: 年度内有变更事项的单位,先在表格对应栏中的“□”中打“√”或涂成“■”,然后再填写具体内容。 3、董(理)事会、校委会成员情况: 含董事会(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执行机构负责人(院长、副院长等)。 4、党建工作基本情况: 4.1. 无论是否建立党组织均需填写本表。未建立党组织的填写“未建立原因”、“党建指导员”、“党员情况”、“群团组织”等内容。 4.2. 表中“领导班子”成员是指民办非企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 4.3. 如果一个社会组织内部同时存在多个层级的党组织,只需填写其最高层级的党组织; 4.4. “应建未建”是指专职工作人员中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但未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不足3名党员”、 “无党员”是指专职工作人员中的党员。 4.5. “党员人数”为“领导班子党员数”与“工作人员党员数”相加之和。 5、财务会计报告 应根据财务审计报告填写。 6.本年度公益活动情况: 主要反映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内开展的无偿或低偿公益服务活动的情况。 7.工作报告 请填写本年度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情况、履行登记手续情况、人员和机构变动情况、财务管理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情况等。举办过面向社会的研讨会、论坛的还应当填写研讨会、论坛等活动情况。 8.法定代表人声明: 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
办理地址 | 临沂市政务大厅民政窗口 |
许可条件 | 市属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 |
申请资料 |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 |
办理程序 |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 |
办理部门 | 临沂市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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