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广大广场舞爱好者朋友们:大家好!
近年来,我市广场舞队伍发展迅速,数千支广场舞队伍遍布城乡,成为广大群众喜爱的文化活动,既锻炼了身体,又丰富了生活。同时,也出现了噪音扰民的现象,影响他人正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为了营造良好的城乡公共秩序,促进全市广场舞文明、健康、有序发展,市广场舞协会发出如下广场舞文明公约倡议书:
一、舞出文明。广场舞活动时间一般应在每日上午6时之后,晚间9时之前开展。逢高考、中考等特殊时段,请暂停广场舞活动。活动场地尽量选择距离住宅、学校较远区域,不占道堵塞交通,不扰民。活动现场不使用高音音响,白天平均音量不得超过60分贝,夜间不得超过45分贝。
二、舞出卫生。保护公共环境,爱护公共设施,不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不乱丢垃圾杂物,离场时认真清洁场所,不留一纸一物。
三、舞出健康。树立“我锻炼、我健康、我幸福、我快乐”的意识,在全社会形成自觉锻炼、主动健身、追求健康的好风尚。用健康的生活方式、文明的行为影响、带动身边的人,不以任何借口组织和参加封建迷信邪教等活动。
四、舞出和谐。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相关部门管理规定,广场舞团队之间相互礼让,切实加强自律,注重团队文明形象。
广大广场舞爱好者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尊重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加强自律,文明健身,用我们的舞姿扮靓文明临沂。
临沂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临沂市广场舞协会
2018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