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增值税申报 |
联系电话 | 12366 |
许可条件 |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申报缴纳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非居民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经营机构的,应自行申报缴纳增值税。 |
申请资料 | 以下资料中,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为必报资料。纳税申报其他资料的报备要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确定。 (一)纳税申报表及附列资料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附表各 3 份。 (二)纳税申报其他资料 (2)使用税控收款机的纳税人应报送税控收款机用户卡等存储开票信息的存储介质,也可点对点或网络传输开票信息。 (3)已开具的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存根联。 (4)跨境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应报送《跨境应税服务免税备案表》,同时报送以下资料: ——跨境服务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存储地点在境外的仓储服务、标的物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在境外提供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发行、播映服务、广告投放地在境外的广告服务,以上服务提交服务地点在境外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跨境服务中国际或者港澳台运输服务,应提交实际发生相关业务的证明材料; ——向境外单位提供跨境服务,应提交服务接受方机构所在地在境外的证明材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要求的其他资料 (5)《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由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填报。仅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 3 万元(按季纳税 9 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或未达起征点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需填报明细表,即小规模纳税人档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第 9 栏“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数”和第 13 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本期数”均无数据时,不需填报明细表。 (6)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
办理程序 | 详见流程图。 |
办理部门 | 临沂市国税局各办税服务厅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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